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推进会日前举行。会议宣布,成立“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领导小组”、“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和“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
会上,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联合宣布,上海17家三级医疗单位为本市首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医院。我校附属中山医院、华山医院、儿科医院和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入选试点医院。
会议明确,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将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技术标准开展工作。对于捐献的人体器官,将按照与国际接轨的分配原则,经计算机统计分析后,自动按照国家规定的要素排序,挑选出最需要的患者。
上海全面启动该项工作后,有自愿身后无偿捐献器官登记意向的公民,可以在先期已开展遗体捐献登记的各区县红十字会、医科高校、部分医院,以及此次宣布的17家试点医院获取相关宣传资料和登记表格,或通过上海市红十字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捐献登记表格可现场递交,也可邮寄送达红十字会机构。捐献器官没有性别、年龄、民族的限制,可用作捐献的器官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脾脏、小肠等。
据悉,我国是等待器官移植患者数量最多的国家。通过国际比较来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的规模和需要器官的患者数比例严重偏低,人体器官捐献供需比达1:150,矛盾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