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根据上海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小组《关于在本市组织开展2009-2010年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按照上海市“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原有重点接种人群基础上,高校师生员工被纳入重点人群。 根据“知情同意、自愿接种”的原则,本次接种人员范围为目前在校工作学习的所有师生员工。请各位师生员工仔细阅读《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后填写接种意向,由各单位统计汇总,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后,于2009年12月4日前将自愿接种名册上报校办,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上报校办秘书十一。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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