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沪血办(2010)第9号文《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本市和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与个人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08-2009年度无偿献血表彰活动。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报送2008-200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与个人,现需对符合表彰条件的个人情况进行统计。
表彰奖项及条件
1、上海市“无偿献血纪念奖”、“无偿献血白玉兰奖”是为累计自愿无偿献血次数分别达5次、50次(1次按200毫升全血计)的先进个人设立的奖项。
2、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30次、20次的先进个人。
3、无偿献血次数累计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各单位如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或教职工,请个人带好相关的献血记录凭证,到校医院防保科1203室登记,上报截止日期2010年3月15日。相关咨询电话:65642517;联系人:张一梅
校献血办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