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决定,公推公选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副校长(中共党员)、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司法厅副厅长(非中共党员)、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非中共党员)、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省商务厅副厅长、省文化厅副厅长、省卫生厅副厅长、省审计厅副厅长(非中共党员)、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省体育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省粮食局副局长、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总工会副主席人选、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书记处书记、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人选、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苏州科技学院副院长、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江苏大学副校长、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徐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各1名。
特此公告。
江苏省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8月7日
江苏省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简章
中共江苏省委决定,公推公选20名省级机关和省直单位副厅职干部、10名高等学校副校(院)长。
一、选拔职位与人数
(一)省级机关和省直单位副厅职干部(20名)
1、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中共党员)1名
2、省委党校副校长(中共党员)1名
3、省民政厅副厅长1名
4、省司法厅副厅长(非中共党员)1名
5、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1名
6、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非中共党员)1名
7、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1名
8、省商务厅副厅长1名
9、省文化厅副厅长1名
10、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
11、省审计厅副厅长(非中共党员)1名
12、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1名
13、省体育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1名
14、省粮食局副局长1名
15、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1名
16、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
17、省总工会副主席人选1名
18、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书记处书记1名
19、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人选1名
20、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1名
(二)高等学校副校(院)长(10名)
1、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1名
2、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1名
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1名
4、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1名
5、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1名
6、苏州科技学院副院长1名
7、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1名
8、江苏大学副校长1名
9、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1名
10、徐州师范大学副校长1名
以上职位凡未标注党派身份要求的,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均可报名。
二、选拔范围
省级机关和省直单位副厅职干部职位面向全省选拔。高等学校副校(院)长职位面向全省及省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选拔。
三、资格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有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一)省级机关和省直单位副厅职干部职位
(1)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副厅级职务,或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计算到2010年8月31日,下同);报考非中共党员职位的放宽至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
担任省属企业和省委协管的中央企业驻苏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担任中层正职2年以上。
(2)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3)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
(二)高等学校副校(院)长职位
(1)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副厅级职务,或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的放宽至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担任省属企业和省委协管的中央企业驻苏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担任中层正职2年以上。
(2)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3)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
四、职位具体要求
(一)省级机关和省直单位副厅职干部职位
1、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中共党员)职位:熟悉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全省统战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
2、省委党校副校长(中共党员)职位:熟悉中央关于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党校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具有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教育、研究、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3、省民政厅副厅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民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4、省司法厅副厅长(非中共党员)职位:熟悉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具备法律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5、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国土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国土资源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或管理工作经历。
6、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非中共党员)职位:熟悉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或管理工作经历。
7、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交通运输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或管理工作经历。
8、省商务厅副厅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商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工作所需的英语或日语基础,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商务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或管理工作经历。
9、省文化厅副厅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文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宣传文化艺术管理等工作经验。
10、省卫生厅副厅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方向和趋势,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卫生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或管理工作经历。
11、省审计厅副厅长(非中共党员)职位:熟悉党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
12、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职位:熟悉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外事工作的基本情况,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能力和外事工作经验。
13、省体育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职位:熟悉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体育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体育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或管理工作经历。
14、省粮食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粮食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
15、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了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16、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熟悉党和国家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情况,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17、省总工会副主席人选职位:熟悉党和国家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工会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18、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书记处书记职位:熟悉党和国家文学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全省文学艺术工作的基本情况,在文学艺术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活动策划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19、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人选职位:熟悉党和国家科协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全省科协工作的基本情况,善于沟通联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20、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社科研究基本情况,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在社科理论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管理社科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高等学校副校(院)长职位
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高等教育管理,具有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特长。
五、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简章。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和简章,公布选拔职位、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可由组织集中报名,也可个人报名。省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不足8人的职位不开考,征得本人同意可调整报考其他职位。
(三)适岗评价、笔试、民主推荐和面试。
1、适岗评价。内容包括学历学位、领导岗位经历、专业背景、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奖励情况等,满分100分。
2、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结合职位要求,测试报考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省商务厅副厅长、省外办副主任(中共党员)职位先进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语种分英、日两种,合格者参加笔试。
3、民主推荐。适岗评价得分与笔试成绩以3:7的权重计分,根据得分确定每个职位进入民主推荐的人员,按姓氏笔划排序向社会公告。参考人数30人以下的职位取前15名,31-50人的取前20名,51-80人的取前25名,81人以上的取前30名。民主推荐得票数以本职位最高票为100分的比例折算成民主推荐综合得分。
4、面试。适岗评价、笔试成绩综合得分,与民主推荐得分以7.5∶2.5的权重计分,根据得分确定每个职位前5名参加面试,按姓氏笔划排序向社会公告。进入面试的人员到职位所在单位开展为期1天的驻点调研,在此基础上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四)组织考察。适岗评价、笔试、民主推荐综合得分,与面试得分以6:4的权重计分,根据得分每个职位确定前3名进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按姓氏笔划排序向社会公告。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
(五)差额票决。适岗评价、笔试、民主推荐、面试综合得分,与考察得分以7:3的权重计分,根据得分确定每个职位前2名为差额票决人选。进行差额票决,决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拟任人选在媒体进行公示,时间7天。
(七)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和提名手续。
除选任制职位外,被任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该职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8日-8月16日。
上午8∶30-下午5∶30(现场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总报名点设在西康宾馆(南京市西康路33号)6号楼第一会议室。分报名点设在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和省级机关、部省属高校、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3、报名方式和要求: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可直接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提交,也可以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好后通过传真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后的2天内携带身份证、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2005年以来年度考核证明、市厅级以上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及2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等报名材料(以下简称报名材料),到西康宾馆总报名点现场确认。省外报名人员可将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的上述有关材料传真至总报名点。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核实取消参选资格。
(2)现场报名:既可在西康宾馆总报名点报名,也可在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和省级机关、部省属高校、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分报名点报名。报名人员须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报名材料。
4、报名资格审查
省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8月20-21日领取准考证。在各分报名点报名的,到所在报名点领取;在西康宾馆总报名点和网上报名的,本人带有效证件到总报名点领取,其中省外报名人员还须带报名材料原件,经复核通过后领取。
5、报名联系方式:
(1)总报名点(省级机关和省直单位职位)咨询电话:025-86660068、86662266,传真:025-83702727、83706399。
(2)总报名点(高校职位)咨询电话:025-83705299,传真:025-83705399。
(3)报名网址:http://www.jszzb.gov.cn
(4)电子信箱:jsswzzb@jszzb.gov.cn
(5)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分报名点咨询电话:
南京市:025-83638433; | 无锡市:0510-82715082; |
徐州市:0516-83732475; | 常州市:0519-85680625; |
苏州市:0512-68610209; | 南通市:0513-85098526; |
连云港市:0518-85807251; | 淮安市:0517-83921975; |
盐城市:0515-86661919; | 扬州市:0514-87862487; |
镇江市:0511-84423897; | 泰州市:0523-86886266; |
宿迁市:0527-84368788。 | |
(6)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公推公选办公室组织组) 邮编:210013
七、笔试时间及形式
笔试时间定于8月22日,采取闭卷形式。
本次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25-12380
江苏省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7日
江苏省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