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11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本学期将于2011年1月21日结束。1月22日起,学生开始放假。本科生于2月21日申请补考,2月22日~26日参加补考,2月27日注册;研究生于2月21日申请补考,2月22日~25日参加补考,2月25日注册。2月28日起,全校正式上课。
二、各院、系、所、中心,各部、处可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从1月27日至2月23日安排教职工轮休。其中,2月2日至8日为春节放假时间。2月24日起,教职工正常上班。各附属医院、后勤承包单位及校办产业等的寒假安排由本单位根据需要决定。
三、各单位应于1月14日前将轮休期间工作安排表和春节期间值班安排表分别报送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
四、图书馆、食堂、校医院、院(系)资料室等公共服务部门在寒假期间应继续开放,确保教学、科研、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各单位必须加强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值班管理,明确值班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六、寒假期间校车发车时间由总务处、张江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湾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